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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食品安全的经济学机理及研究动态


摘要:以安全食品供应链为主线,在介绍农户农药使用和新技术采纳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加入安全变量的成本函数的调整和召回机制对企业影响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在零售商与运输商的垂直整合问题上,主要涉及所有权结构优化理论和整个供应链的领导者理论;而对农户与加工企业的关系,详细说明了农户与加工企业契约约束下的农民组织稳定性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安全食品供应链;食品安全监管;农户行为;企业行为;垂直整合;农民组织;召回机制;政府管制

一、引言

中国经济转型已三十余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人们在生活小康之后,要求生活更有质量,民生建设便成为维系国运民心的举国战略,而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比如,食品安全问题。这已成为我国生产与消费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屡屡见诸新闻媒体曝光的苏丹红、二恶英、三聚氢胺、塑化剂、地沟油等有毒食品像挥之不去的梦魇前仆后继地窜上货架、摆上餐桌,人们不禁要问食品安全真的没治了吗?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为何屡屡发生?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深层次关系?对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供应链的视角,来展示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以此分析食品安全背后复杂的逻辑关系。

食品安全包括安全食品生产和安全食品消费。杨万江指出国外关于安全食品生产的研究时间并不长,而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并不多[1]。但相对于安全食品生产来讲,国内外对安全食品消费的研究相对成熟。鉴于此,我们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安全食品的生产方面(准确地说,应该是安全食品的供给)。虽然杨万江对安全食品生产方面的研究进行了相应的梳理,但其分析的重点是放在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对企业所产生的成本―收益问题[1]。然而,供给安全的食品不仅仅是涉及企业加工的问题,还涉及农户生产、流通和销售等诸多环节。因此,我们将视野放开,主要以安全食品供应链为主线,梳理该链条上各经济主体行为研究的文献,并着重提炼出各行为主体相互作用机理的研究,以展示安全食品供给的路径依赖,这也是本文的逻辑体系安排(见图1)。

二、农户生产行为

从供应链视角来考察安全食品供给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将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信息和政府对安全食品的管制标准回溯到上游各经济主体,见图1中的单向虚线箭头。那么,农户在整个安全食品供应链中的地位究竟如何?Valeeva等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通过构建整数线性规划模型(integer linear programming model),以奶制品供应链为例,逐一检验了为达到不同的化学和微生物安全水平的农场最优策略,指出农场规模越大,提高安全食品水平的措施在农场环节比在其它环节更有效,但是整个供应链增加的成本也主要集中在农场[4、5]。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农场规模大小对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有很大的影响,这一点对仍处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约束下的中国农户分散经营具有很重要的启示。

安全食品供给对农户的要求主要是农药使用的限定和新技术的采纳。Rola和Pingali[6]、Pingali和Roger[7]通过对菲律宾农民水稻生产农药使用的研究表明存在过量施用农药的现象,这对农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在农药使用过程中,风险偏好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但关于风险偏好的测度(相对风险厌恶的阿罗―帕拉特测度)比较复杂,国外学者对此已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不同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却不尽相同[8]。在采纳新技术方面,Antle 指出食品安全可以通过各种质量控制技术来实现,这些技术包括:成品检验(product inspection)、过程控制(process controls)、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s,简称HACCP)技术、产品评测(product testing)和身份保护(identity preservation)等[9]。这将要求农户采取相应的新技术来确保食品安全。Khanna[10]归纳了国外学者对农户新技术采纳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将技术包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还是研究农户以有序的方式(sequential manner)选择技术包里的各项技术①。而理论界对后者的研究还比较少。在国内研究中,孔祥智等对Saha等的决策模型进行了修正,并将机会成本引入模型,解释了中国西部地区农户禀赋对技术采纳较为复杂的影响[11]。而安全食品的生产需要有技术含量高的农村劳动力,这提醒我们,如何留住农村有知识技术的青壮年劳动力(因为这部分劳动力接受新技术较快),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分析农户生产行为时,需要考虑中国农村的特殊背景,这会极大影响农户对农药使用和新技术采纳的行为,比如,土地细碎化问题,亦即中国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问题。再比如,中国农村要素的扭曲程度问题等。这些问题在研究安全食品供给时都应该考虑到,因为农户的安全食品生产是一种现代农业生产模式,需要讲究规模化经营和效率――要素的优化配置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看出当前中国农户离安全食品生产的差距。 由此可见,要达到安全食品生产的目的,关键的是要控制农药的使用和新技术的采纳,而这又与农户个体特质相关。虽然农户个体特质具有一些同质性的特征(如: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但大部分特质却内生于当地环境(如:离集市的距离、交通状况、生态环境等),表现出较大的异质性(如:风俗习惯、人生经历等),这给政府在农村推广新技术带来极大困难:政府对农村技术的推广只是一种外生嵌入,而这种嵌入模式与农户特质的融合需要较长时间,可以想见,推广成本之高,很难达到预期设定的目标。所以需要一种内生调节模式(农民组织化及其形式)与农户特质匹配。

三、企业生产成本与政策管制

(一)调整成本函数――质量变量和安全变量纳入模型

(二)召回机制

政府对企业“直接命令”式影响的另一个重要管道是问题食品召回机制的构建。一旦企业发生召回,其损失一般表现为市场份额减少、成本增加和利润下降等。但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观察到,而且很难度量。因此,国外学者一般采用“事件研究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关于事件研究法在理论界已比较成熟,在此不作过多的展开,而De Alessi和Staaf对这方面的许多研究进行了概括[23]。后来,Thomsen和Mckenzie将此方法应用于食品安全控制,他们采用Campbell等的标准事件研究方法,对肉类和禽类产品召回的影响进行定量化,并指出当企业作出投资决策时,政府构建的召回机制可使企业将社会成本内部化[24]。因此,召回机制对加工企业会形成一种成本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约束企业的行为。

四、零售商与运输商的垂直整合② ―― 超市控制型

Hendrikse和Bijman将这一理论用于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分析,并得出在全球化、技术进步和消费者需求变化的环境下,市场合作是唯一最优的所有权结构形式[27]。在实证研究方面,Acemoglu等以英国制造业部门的数据实证分析了垂直整合的决定因素,得出:当制造行业的技术密集程度较高而供应产业技术密集程度较低时,下游产业(生产商)和上游产业(供应商)更有可能实现垂直整合。而且,如果供应产业占制造行业的成本较大时,这种效应会更强[28]。

(二)领导者

很显然,生产安全食品需要整个食品供应链各行为主体(农户、企业和超市等)的一致行动,而这种行动的一致性可以用Milgrom和Roberts[29]的超阶性(supermodular)定理来表示:在实数空间?荠n,I为内部非空的区间。在区间I内,假定g(■)为I→?荠的连续、二次连续可微的函数,其中■为向量。当且仅当对所有的k≠j,有■≥0,那么,g(・)关于I是超阶的。在图1中,超阶性表明任意两个节点的行动为一致行动,这保证了整个供应链生产安全食品目标的一致性。当然,各主体之间的行动是一种博弈行为,而这种一致行动的博弈被Milgrom和Roberts称为超阶博弈(supermodular game),并且他们得出了一个重要推论:对于一个超阶博弈,必然存在一个纯纳什均衡;而且存在一个最大纯纳什均衡和一个最小纯纳什均衡[30]。这表明,供应链中各行为主体共同生产安全食品的行为是能够实现优化的,而且存在优化结果改进的空间,进而实现最优结果。而整个博弈过程的支付可以用Shapley值来测度。关于Shapley值研究的文献比较多,Roth对其进行了梳理[31]。

那么,各生产主体的一致行动该如何来协调?这需要一个领导者。如果没有领导者来协调各环节的行动,整个供应链各节点之间将存在网络外部性。Hennessy等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证明了一个重要命题:提高领导水平对最大纯纳什均衡和最小纯纳什均衡不会产生递减效应[2]。这一命题具有重要含义,它将安全食品生产动态化:即不管有多少个企业进入生产系统(production system,简称PS③),如果他们追随领导者,那么不会降低博弈均衡选择,从而有效地保证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安全生产。

现在的问题是谁将成为领导者,Hennessy等通过案例分析,指出零售商将有激励成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领导者[2]。洪银兴和郑江淮也指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出现升级,使得农产品价值链由生产者(农户)或加工者(企业)驱动向零售商(超市)驱动转变[32]。这种转变将消费需求通过超市逐一传递给供应链上游各经济主体(见图1的单向虚线箭头),从而对安全食品供应链的整合以及下文即将谈到的农民组织化的演进形成一种倒逼机制。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所有权理论能很好地用来研究零售环节与流通环节的垂直整合问题,而领导者理论对于超市作为整个供应链的领导者提供了很好的解释。为此,我们归纳出结论1的两个要点:其一,零售商与运输商可以实现垂直整合,其所有权分配形式将表现为“超市控制型”;其二,超市将成为整个安全食品供应链的领导者,以确保供应链各经济主体安全食品供给行动的一致性。

五、农户与加工企业的契约及组织问题

但缔结契约往往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农户处于分散的状态,这会给企业与农户之间契约的签订造成更大的麻烦。比如,Allen和Lueck认为农业只有在季节性和随机变化的情况下才合作,导致了西方国家分散农场的所有权形式,这很难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合约[34]。西方国家尤其如此,更何况中国更为分散的农户经营。那么,自然的逻辑应该是,将众多分散的农户在形式上集中起来,这就推演出农民组织的问题。周立群和曹利群展示了中国农村经济组织演变的内在逻辑,提出农民组织改善和创新的路径依赖为不断修补组织缺陷、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35]。这表明,农民组织会因市场变化(包括上文提到的消费需求升级)而出现缺陷,但这种缺陷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而弥补缺陷恰好说明了农民组织动态演化的过程。 在农民组织的研究中,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农民组织的稳定性。由于安全食品供给涉及农户使用农药的具体规定和采纳新技术的复杂流程,因此,对组织内每一个农户进行监督是不可能的。Lin[36]认为,可用“自我实施的协议”(self-enforcing agreement)来代替监督,使成员形成自律。但“自我实施的协议”在重复博弈中才能维持,而在一次性博弈中是不能维持的。他认为,中国传统农业集体化成功的关键是自愿原则:自愿意味着成员有退出的权利,从而构成重复博弈;而强制性原则形成一次性博弈,将使集体陷入“囚徒困境”。所以,Lin[36]把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归咎于:成员退出集体的权利被剥夺⑥。这一研究也许对当前中国农民组织的发展有所启示。而关于农民组织稳定性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探讨:

(一)最优共享规则设计

Kimball[8]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其基本逻辑为:农民可以从合作社得到好处,在威胁(被驱逐)是可行的情况下,共享计划是可以实现的。他证明了只有两个农民(最难实施“自助法”的情况)的合作社自我实施的充要条件为:■-■≥?啄,其中,分子为不完全?茁函数(incomplete beta functions),分母为完全?茁函数(complete beta functions);m决定每一个农田年随机产出服从?祝分布的紧密度。采用McCloskey[38]的研究,可以确定m的范围。一旦m和?籽确定(?籽的估计研究在前文第二部分已谈到),然后通过“自助―刀切法”可以得出合作社稳定的?啄值。而共享安排(sharing arrangements)可以通过利他主义得到更好地实现,事实上,利他主义的可行性是基于这样的逻辑:由于边际效用递减,如果好处从拥有较多的农民那里转移到拥有较少者那里,那么平均期望效用将增加。

(二)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模型表达这样一种思想:第t代人不仅关心自己的子女,而且还关注子女的子女,以至于离自己无穷远的后代。其最大的优点是,若利他主义足以使得有正的代际赠予,则均衡不可能是动态无效率的[39]。如果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在利他主义框架下行动,那么他们将会考虑组织的长远发展,从中可以窥见利他主义使共享安排更好运行的机理,而威胁有可能使利他主义框架构建起来,这有可能成为研究农民组织稳定性的突破口。但其中的关键点或许是,当一个农民拥有多大的好处,其边际效用才会出现递减?而这个拐点正是“利他”的开始。

(三)领导权

跟随者会依据先动者的行为来行动,因为他们相信先动者有信息优势;而领导者的这种信息优势能有效降低追随者的成本。Hermalin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设计出两种机制:单纯宣布(pure-announcement)机制和以身作则(Leading by Example)。并且,他还证明了一个命题:以身作则所产生的福利大于单纯宣布或对称信息情况下所产生的福利[40]。也就是说,虽然两种机制都能发送有利可图的信号,但“单纯宣布机制”情况下领导者的牺牲只是一种份额的转移,而不是生产性的活动,所以,整个组织的福利并没有增加;而“以身作则”是一种生产性活动,会使组织的福利增加。

这一理论在研究中国的农民组织问题时具有重要应用:国内理论界长期以来对农民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农民组织?如果可以介入,那么政府功能该如何定位?事实上,在市场化进程中,初期成立的农民组织是很难抵御市场风险的。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农民组织的脆弱性更为凸显。这些都要求有能洞察市场行情变化的领导者,所以,对农民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研究可以从这里找到切入点。比如,苑鹏提出,在农民组织初期,政府有必要介入,以培养具有合作精神的领导人才;在成熟期,政府应该退出,避免政企不分[41]。另外,作为农民组织的领导者,肯定要以安全食品的标准来进行生产作为表率,这样,整个组织的福利才会增加。

通过分析,我们继续归纳出结论2的要点:其一,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很难实现垂直整合,二者将以契约的形式存在;其二,基于交易成本的考量,分散的农户有必要实行组织化,而农民组织将以动态演化的形式存在。

六、简评及研究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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